关于开展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通知
各跨境直接投资相关市场主体: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精神,各跨境直接投资相关市场主体应于每年的1月1日至9月30日(含)期间,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企业端、银行端或会计师事务所端向外汇局报送上年度存量权益相关数据信息。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内主体仍然通过注册地银行或外汇局办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跨境直接投资相关市场主体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银行及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外投资企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境内主体;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内居民。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制作了网上申报操作指引,通过网页或手机微信发布,各跨境直接投资相关市场主体可通过点击链接http://www.fjyiyu.com/xxt/index.html或扫描二维码方式进入“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小课堂”,熟悉申报流程后再访问下列网址: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 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1、2015年《关于开展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二0一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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